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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五: 爬山

         上次有幸去田納西境內的大煙山國家公園 (Great Smoky Mountains National Park) 參加一個學術會議,當時正值楓葉變色的季節,國家公園裏美不勝收。所以我就利用最後一天的下午,偷偷溜去公園裏的彩虹瀑布一遊,順道記錄了沿路走來和老美閒話家常的心得,也算是此行的一項額外收穫。

1. We need to go back down.

我們該下山了。

"We need to go back down." 這句話值得學習之處在於,老美常常在 go 或是 come 之後連放兩個副詞來同時表達「方向」和「目地」。例如在同樣的句子我可能會說,"We need to go back." 或是 "We need to go down." 但我就不會想到把 back 和 down 連用便成了,"We need to go back down." 這樣子用法的好處在於可以同時表達出,「回去」和「下去」這兩個概念。

聽到這句話時讓我想起以前也常聽媽媽在叫她的小孩回來,"Come back over here." 當然你也可以單說,"Come back." (回來),或是 "Come over here." (過來這裏。),但是把 back 和 over here 連用就成了 "Come back over here." 也就是回來這裏的意思。

2. We have folks passing us.

有人要超過我們。

Folks 這個字指的是一群人,跟 people 的意思是差不多的。但是 folks 這個字的好用之處在於,它可以用來指一群跟自己有點關係,但又稱不上是 friends 的人們。最簡單的例子,假設我今天要發一封 e-mail 給系上同學,e-mail 的開頭就可以寫 Hi folks, 當然如果不嫌肉麻的話寫 Hi my friends, 也可以,但是就不能說成 Hi people, 啦!

另外 pass 這個字是當「超過」解釋,所以整句話 "We have folks passing us." 的意思就是「有人要超過我們。」或是在開車時則是指 「有人想要超車。」當時因為爬山時山路狹窄,只能容一個人通過。所以當我想走快一點超過前面的人時,他們當中就有一個人提醒其他的同伴們說,"We have folks passing us." 請大家先靠邊站,把路讓出來給後面的人先行通過。

而今天如果我是要超過別人的那個人,我必須說聲 "Excuse me." 或是 "Excuse us." (兩人或兩人以上),以示禮貌。而且我發現以前在國內時都是除非路完全被別人堵住了我才會說借過一下,但是在美國,個人的感覺是,只要那個人是在你經過的路線伸手可及的範圍內 (Within arm's reach),老美就會說 "Excuse me." 或是 "Excuse us." 

3. How far did you go?

你們走到多遠?

當一條漫漫山路怎麼走也走不完的時候,這時迎面走來的人就成了最好的詢問對象了!標準的問法可以說,"How far did you go?" (你們走到多遠?) 、"How much further is it?" (還有多遠才會到?),或是 "How much longer is it?" (還要走多久?) 再不然就直接了當問說,"Are we close yet?" (到底快到了沒?) 而我最怕聽到的回答則是,"You are not even close!" (還早得很呢!)

個人感覺在大都市的美國人都是比較冷漠的,在路上如果見到陌生人通常大家也都不怎麼打招呼。但是在郊外,我覺得美國人都非常地友善,幾乎每次看到迎面有人走來,不管認不認識,他們至少都會說聲,"Good morning." 或是 "How are you doing today?" 之類的,有時甚至還會寒喧兩句,而最常用的就是打聽一下路況,問看看還有多遠之類的。所以這個時候上面所提到的幾個句子,像是 "Are we close yet?" 就會變得非常有用了!

4. There are six of us.

我們有六個人。

當一個人中文講了二三十年之後,想到「我們有六個人。」這樣的句子,想要不翻譯成 "We have six people." 也很難。 "We have six people." 這樣的講法其實也是沒錯,老美也會這樣講。只是爬山那天我問幾個老美說,"You have four people?" (你們有四個人?),其中卻有一個老美回答我,"No.  There are six of us." (不是的,我們有六個人。) 當我聽到這樣的句子時,真的是讓我小小地高興了一下,因為我發現原來老美還有另一種講法來表達總人數是多少。所以後來我也學聰明了,例如當我去餐廳用餐時侍者問我 "How many?"  其實我可以簡單地回答 "Two" 就行了,但有時我也會小小地賣弄一下,說 "There are only two of us." (只有兩個人。)

類似的句型還有像是 "How many of you...?" 這樣的講法,意思是你們當中有多少人如何如何,例如老師問學生,你們當中有多少人曾經看過鯨魚?這句話可以說成 "How many people have ever seen whales?" 或是 "How many of you have ever seen whales?" 

5. The ground is hollow.

這個地面是空心的。

大家應該知道有時候在山路小徑上會有那種踩起來空心不實在的路面,主要是因為地下有樹根或是腐葉之類的東西,所以踩起來會有地底下是空空的感覺。話說那天我在 Smoky Mountain 也碰到這樣一小段空心的路面,當我心裏正想,"The ground is empty." 後面的老美卻先說了出口,但他說的是 "The ground is hollow." 後來我仔細一想, "The ground is empty." 的確是不太正確。因為在英文裏「空的」(內部沒有東西) 和「中空的」(非實心的) 用的是不同的形容詞,「空的」用的是 empty,但「中空的」用的卻是 hollow 這個字。所以這個杯子是空的,很簡單,就是 "The cup is empty." 但地底下是空心的,其實你指的是「中空的」,所以要說 "The ground is hollow." 像這樣子在日常生活當中因為某一事件而學到某個單字的用法,印象會特別深刻,想忘也忘不掉。

不過有時候 empty 和 hollow 的界限也是難以區別的,特別是當你提到一個抽象的觀念時,例如我覺得很空虛,是該說 "I feel empty." 呢? 還是 "I feel hollow." 呢?我的美國室友告訴我說,其實這兩者都有人在用,但似乎  "I feel empty." 用的人比較多一點。

6. He is fighting.

他在掙扎。

有些老美也是很會惡作劇的。話說那天我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終於來到了彩虹瀑布 (水很小,建議各位下次不要被騙),看到一堆老美抬著一個人正準備把他丟下水, (這讓我想到以前在我高中時好像也常幹這種缺德事。) 那人不停的掙扎,其中一個抬著他的人就說了,"He is fighting." (他在掙扎。) 我在想換作是我,我可能會說,"He is struggling." 但就像之前的英文筆記中一再強調的,老美在日常生活當中比較喜歡用一些簡單的字,像 struggle 這樣的字在日常生活對話當中是不常聽到的,美國人比較喜歡用 fight 這個字就行了。

附帶一提的是 fight 這個字在日常生活當中的對話也常指「吵架」而言。例如 "They are fighting." (他們正在吵架。) 或是 "They had a huge fight last night." (他們昨晚大吵了一架。) 但是「打架」也是用 fight 這個字,所以當有必要明確區分兩者的不同時,有時會用 verbal fight 專指「吵架」而言,而 physical fight 則是專指「打架」。例如,"The verbal fight turned into a physical fight after they both got drunk." (當他們兩人都喝醉了之後,從原來只是口角變成兩人一下子就打起來了。)

7. We have to get to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 before it gets dark.

我們必須在天黑前下到山腳下。

有時我不得不驚訝於中文和英文之間的相似程度,中文裏我們講「山腳下」,但英文呢?你敢講 foot of the mountain 嗎?還是你覺得 bottom of the mountain 才對?請各位先別取笑那些講 foot of the mountain 的人是 Chinese English,事實上英文裏的山腳下正是 foot of the mountain,講 bottom of the mountain 反而是錯誤的,bottom of the mountain 是指山的底部,例如有一批寶藏被埋在山的最底部,才可以說 "The treasure is buried at the bottom of the mountain."  可是一般的情況下我們是不會到 bottom of the mountain (除非是去挖寶),我們都是到「山腳下」,例如,"I'll see you guys at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 (山腳下見啦!)

後來我異想天開問老美,那半山腰你們說不說 waist of the mountain?得到的答案則是否定的。他說美國人的確也是用人身上的部份來形容一座山,所以才會有 top of the mountain (山頂) 和 shoulder of the mountain (山肩),foot of the mountain (山腳) 這樣的說法,但卻少了一個半山腰的說法。

8. Just stay put, all right? I'll come and find you.

站在原地別動,好嗎?我過去找妳。

Stay put 是一個動詞片語,意指「停在原地」。所以 stay put 也就等於 "Stay where you are." 或是 "Don't move." 像我這次去爬山碰巧遇到一對情侶,兩人走散了,這個女生就打手機給她男朋友。情話綿綿的部份我是沒聽到,只不小心聽到一句,"Just stay put, all right? I'll come and find you." (在那別動,我會過去找妳。) 

注意到這句話當中另一個中文和英文的細微差異了沒?他是說 come and find you 而不是說 come to find you。中文裏因為我們常講「去作什麼什麼」,所以很自然的英文一出口就變成了 "come to blah blah blah."  事實上,come to 後面加的應該是名詞,例如 come to my house,come to a park 等等,但是如果 come 後面接的是動詞,中間應該用的是 and 連接,例如 come and pick you up, come and watch TV 等等。而 go 的用法跟 come 類似,相同的規則也可以用在 go 這個字上面。

9. I like hiking in the mountains during holidays.

我喜歡在假日時去登山。

中文裏講的 「登山」或是「爬山」,英文裏充其量只能說成 hike in the mountains,像我自己常會不小心說成 mountain climbing,但是 mountain climbing 這個字指的是技術攀登,也就是要用繩索輔助的那種攀岩式 (rock climbing) 的爬山方法才能稱得上是 mountain climbing。所以每次當我跟老美提到我從高中到大學都一直是 mountain climbing club 的一員,眾人無不瞪大了眼睛,但後來發現我所作的不過是 mountain hiking 時,大家的敬佩之意立刻轉為唾棄,因為只要有兩條腿、可以行走又不會太懶的人都可以 hike in the mountains。但事實上我以前也是爬過南湖大雪劍等四十餘座百岳的,每趟行程下來少則三四天,多則七八天,而且我們不只爬山,身上還要背個二三十公斤的大背包並且還要在山上野營好幾天。所以其實我應該說 "I went mountain hiking, camping and backpacking." 比較能符合實際的狀況。

其實美國人在山裏面進行的活動可是五花八門,像我的前任室友就酷愛 mountain biking (登山自行車), caving (爬石灰岩洞),mountain canoeing (在山澗裏划獨木舟) 等,而專門負責這些活動的社團在我們學校叫 ORGT (Outdoor Recreation at Georgia Tech),我想在各校應該都有類似的組織。所以呢,下次我應該跟老美說我大學時參加的是 ORNTU,(Outdoor Recreation a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這樣子他們或許會比較能理解我們所謂的「登山社」大概是在玩些什麼東西。

10.  You can borrow some backpacking gear from us if we go together next time.

如果下次你要跟我們一起去爬山的話,可以跟我們借裝備。

Gear 是一個集合名詞 (通常不再用複數型),這個字原指一些小工具或是有特定用途的機械裝置,而在口語的用法上,gear 常被用來取代 equipment 這個比較繞口的字。例如老美常用的有 fishing gear、backpacking gear、camping gear 等等,分別指釣魚、登山、露營等等的用具。所以下次記得,例如 "I don't have any backpacking equipment." 這句話,其實可以簡單地說 "I don't have any backpacking gear." 就行了。

跟 gear 類似的還有一個字 kit 也很常見,但 kit 指的是整組的工具,通常是一整套的,例如 camping kit 裏面應該會包含帳篷,睡袋,炊具等等整組的露營用品,而分開來看每一項的物品都稱為 gear。

生活小故事

    話說這次忙裏偷閒跑去爬山,因為事先沒有照會老闆,所以我沒敢明目張膽的換上運動服,還是穿著我開會的服裝,西裝領帶皮鞋。本想只是小小的 hiking 一下,穿得正式一點應讓沒關係吧!沒想到上坡走到彩虹瀑布居然花了我二個多小時的時間,下山又花了快一個半小時。沿路的老美看我這樣子「奇裝異服」的打扮心中一定都在竊笑吧!其中還有一個和我在路上錯的而過的老美很好笑喔,他一本正經又一副很吃驚的樣子跟我說,"You must be LUCKY today." (你今天真的是太幸運了!),此時他的同夥和我都睜大眼睛看著他,等他宣佈什麼驚人的消息,沒想到他又接著說了,"They didn't let me in because I didn't wear a tie." (管瀑布的人說我沒打領帶所以不讓我進去。) 語畢,所有的人都笑翻了。原來他是在取笑我穿那麼正式跑去爬山啊!(這裏還有照片為証喔!)

小笨霖 02/27/2002, 並感謝倪無言先生對本文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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